2008年9月10日 星期三

上課注意事項

1. 老師廣播上課時 不專心聽講 聊天 者,每次扣總成績 20 分

2. 上課未完成指定功課前 進行其他工作者(如上網、MSN等) ,每次扣總成績 10 分

3. 缺課一次,每次扣總成績 5 分

4. 上課參與老師互動,回答問題者,每次加總成績 1~3 分

5. 課需自備耳機麥克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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